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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plaint

投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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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进行投诉前,请仔细阅读下面条款

一、本公司受理投诉的范围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 投标人/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/非招标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、 行政法规规定的;或认为招标/采购文件、招标/采购过程、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, 按照《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》相关规定,可在有效期内向铜化集团运管部投诉,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。

二、投诉处理过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驳回投诉

(一)逾期投诉

(二)投诉材料不完整的;

(三)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
(四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/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
(五)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。

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投诉,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投诉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投诉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,将按照《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》处理,并酌情报请上报行政监管部门处理,对于捏造事实的行为自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三、补充事项

1、投诉受理部门:铜化集团运管部

投诉咨询电话:0562-2652769

投诉受理邮箱:409665022@qq.com

2、请按照附件格式如实填写投诉事项及举证材料,力求详尽,投诉书填写完毕后请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投诉受理邮箱,否则不予受理。

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

2020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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